|
各生产矿、选煤总厂、物资供销分公司各基层供应站(组):
随着矿级消耗系统功能的不断完善,推广应用工作的不
断深入,经研究决定,从2010年1月1日起,取消手工单
据和手工报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
(一)手工单据
物资需求计划、物资领用、物资退料、物资回收、物资转移、单体租赁、物资核销以及相关的业务单据。
(二)手工报表
消耗考核明细表、消耗考核汇总表、材料分配明细表、发料明细表、配送考核基础表、回收(交旧)考核表以及周转库收发存报表。
(三)手工台账以系统台账为准。
二、要求
(一)各单位内部经营考核必须以矿级消耗系统单据和报表为基础。
(二)各单位内部复用材料、加工品的周转库每月由责任单位将收发存报表报送物资管理科。物资管理科组织有关单位每季度对本单位内部复用材料、加工品的周转库进行盘点,做到账卡物相符。
(三)各驻矿供应站必须严格执行双休日电子单据的正常发料、井口发料站做到24小时发料。
(四)各单位每月8日,将消耗考核明细表、消耗考核汇总表、材料分配明细表、发料明细表、回收(交旧)考核表以及周转库收发存报表签章后(统计时间为自然月,按在籍仓库,分可直接复用、待修复、加工品原材料以及新加工品等类别进行汇总),报送供应管理部消耗管理科。
(五)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措施,保证取消手工单据和报表后的各业务正常开展。
三、考核
(一)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《关于取消手工单据和手工报表的通知》,物资供应管理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,否则,将按物耗标准化给予扣分处理。 (二)各单位每季度对内部复用材料、加工品的周转库盘点情况进行通报,并将处理情况报物资供应管理部消耗管理科备案。
|